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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公告
发布日期:2016-10-15 00:00:00
相关商品归类、现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优惠原产地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第124号)相关规定办理。重庆海关2016年10月14日    重庆公司注销

重庆公司注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第176号)、

废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公告(2012年第8号)》(关于执行《重庆海关商品归类工作制度》等6项税收征管制度有关事宜)。

重庆分公司注销特此公告。

海关化验等业务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》(海关总署令第158号)、重庆公司注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》(海关总署令第181号)、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公告2016年第21号根据税收征管工作实际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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